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综合奖、学校励志奖和基础学科专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审,现将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-2023学年综合奖、学校励志奖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(5个工作日)。若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学工办反映。电话:0731-58292439。
附件: 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-2023学年综合奖、学校励志奖评选结果公示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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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24日